《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当发生
侵权行为时,所导致的损失不仅包含直接损失,亦囊括了间接损失。
所谓间接损失,实际上是指在遭受侵权行为侵扰之后,本该获取却未能如愿以偿到手的那部分利益,换言之,即是不得不承受的潜在利益损失。
对于
当事人而言,如果其未依照合同约定义务进行全面履行或者执行过程中有失公允,而对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
经济损失,
赔偿额度应等同于由于违反合约条款所引发的实质性损害后果;
然而,这其中又不能超出违约一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理应预见于
违约行为可能会产生的最大损失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