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处于
试用期内的员工的薪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公司同岗位中薪水最低档次或是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确定薪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法定
最低工资水平。
在执行合同试用期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性因素:
首先,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该是经过企业与
劳动者之间平等友好洽谈和约定而成,而非仅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制要求;
其次,试用期的最新期限上限为6个月;
再次,对于履行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劳动合同,不应设定试用期;
若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内,试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若合同履行时间延长至一年以上的三年以下,试用期上限为两个月;
若合同期限为三年及以上的永久性固定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
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
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