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所涉及到的累计积分计算周期为连续的十二个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计分周期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记分周期,这个周期以每个自然年的时间跨度为准,共划分成十二个月,最高分数设定为12分。
这种记分周期是从
机动车驾驶证首次颁发之日开始计算的。
在这个循环过程中,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对应的一次记分值,具体划分为12分、6分、3分、2分及1分五档。《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