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
财产侵权方面的
诉讼时效一般设定为三年。
财产侵权这一行为在民事法制中被认定为普遍
侵权行为,因此,在这类案件中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但对于法律另外明确规定的情形,例如对于要求
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害及消除潜在危险这些类型的请求权等,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限制范围内。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权利人开始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并确认
责任人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