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承包方未能获得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又或是其超越了所持有的资质等级范围。
2、即存在无资质或者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实际施工人以拥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情况,这种行为我们通常称之为“挂靠”。
3、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通过公开
招标程序进行的施工项目,但却未按照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或者招标结果无效。
4、违反法律
法规私自分包工程项目。
5、所谓的“转包”行为,指的是
承包单位未经允许将工程项目再次转手给其他单位。《
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