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涉及到
自首或
立功之情形,则有可能得到法定赦免。
然而,即使
行为人触及
盗窃罪名,但已逾越20年的
追诉期限,亦可将其视为无可追加
起诉的对象。
2、
犯罪后能够
自动投案并坦诚交代自身罪行的,被视为自首。
对于此类自首行为的犯罪者,国家将予以适度的从宽处理乃至减轻相应判决。
在这些案例中,如果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施害人甚至可获得免予责罚的优惠待遇。
此外,被法院实施强制性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正在执行监禁的罪犯,如果能如实陈述司法系统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依然可以享受自首待遇。
即使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上述两项
自首情节,但只要他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仍有可能获得从轻
刑罚;
而因如实供述罪行导致避免出现特别严重后果的,更可以酌情减轻刑期。
最后,当犯罪分子能够主动揭露他人
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成功协助侦破其他案件的,同样可以据此申请从轻或是减轻刑罚,若是存在巨大
立功表现者,甚至可考虑减免刑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