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相关规定,
伤残评定实际上属于一种
民事行为范畴,其所形成的结论类似于由某一领域内的专业人士所提供的
证言。
因此,这并非
行政行为。
据此,倘若您对于伤残评定持有疑虑或反对意见,则无法通过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您仅能采取相应的行动如重新进行
伤残鉴定,或者在法庭审理阶段运用各类
诉讼手段以削弱或消除伤残鉴定结论的
证据效力,进而避免此项证据获得法院采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