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以此种原因主动前往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在未经过法院调解阶段之前,法院不会直接作出
离婚判决。
若调解失败,法院将依照程序进入审理环节并最终做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
针对因其中一方涉及外遇而引发的
离婚事件,关于财产的分配事宜可通过自行协商或法院判定的两种途径解决。
当此情形出现,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各项具体权益怎么配置等问题皆全权交由婚姻关系主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只能依靠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始终尊崇保护女性和无过错者利益的基本原则,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上述事宜进行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