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明知所运输之货币为
伪造的货币,并且其总面额已经超过了四千元人民币亦或总数达到了四百张(或枚)以上的情况,本
法规将予以
立案追诉。
而在此类情形下构成
犯罪,应如何进行法律判决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依照下列标准来定罪
量刑:
若涉及到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量较大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
若是非法运输数量极大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仍须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然而,当涉及到非法运输
伪造货币的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犯罪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
处罚,并且还需要额外支付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