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婚姻关系
存续过程中,无论是男方或女方
再婚,亦或是在前段婚姻中有继子女而缔结新感情,凡存在
抚养关系的情况下,这些继子女均有权享有与继父母相同的
遗产继承权。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
继承人的身份确定是以
法定继承人为依据的,被认定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人选的将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几类人。
而对于子女的具体定义,则涵盖了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实际
抚养义务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一词也囊括了亲生父母、合法单方面接受
领养的父母及实际承担抚养义务并取得抚养信任关系的那部分继父母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