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在未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在释然之后的所有权归属应按照相关
法规以房屋登记为依据进行判定,由持有该房产的登记方享有所有权。
若该房产是以夫妻双方共同名义进行登记的,便需要双方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来解决归属问题;
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则应该交由当地之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本着维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此外,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中的
土地承包经营方面所享有的权益,也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且应依法给予适当程度的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