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邻居兴建的建筑对您家的采光形成阻碍时,您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倘若无法达成协议,便可依法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请求
司法机关判令对方排除妨碍行为,从而恢复您家的正常采光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严禁
违法违规操作,以免对邻近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等功能造成不良影响。
当
相邻权受到侵害时,合法权益受损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的审判法院提
起诉讼,主张自身的相邻权并请求
侵权方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对自身相邻权的不当干扰,包括拆除任何遮挡采光的部分。《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