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制作或销售虚假知名品牌酒类的行为有可能会触犯
刑法中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倘若此类犯罪成立,其对应的法律制裁措施如下所示:
1.对于销售总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情况,将处以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以及罚款上限为销售总额50%至2倍的处
罚金;
2.若销售总额介于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面临着两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同样额度的罚款;
3.如果销售总额超过了五十万元却又未达二百万元,罪犯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销售总额50%至2倍的罚款;
4.对于销售总额达到或超出二百万元的罪犯,其处罚将是长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乃至永生监禁,并对销售总额处以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是没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