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使用
暴力或威胁等非法手段,其所实行的任一项行为均应受到
法律制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强行购买或出售商品;
(二)强制要求他人提供或承受某种服务;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商业竞标、公开拍卖等活动;
(四)强制他人转让或接手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
以及(五)强制他人加入或退出特定的经济运行体系。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
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
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