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高空抛物行为造成
人身伤害的情况,可依据以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置:首先,让
侵权方
当事人承担其应负有的法律责任。
若在经过详细调查之后,仍无法确定实际的侵权者是谁,除了能够证明自己并非肇事者之外,所有可能对
受害人造成危害的建筑物使用者皆需提供经济上的
赔偿。
在给予可能的侵权方赔偿以后,他们有权利向实际的侵权者寻求进一步的
民事赔偿。
同时,如果建筑物管理公司(如物业服务企业)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所酿成的
侵权事件,也必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起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