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协议是否需求加注公章,法律并未强制要求。
确实,
协议离婚必须得到婚姻注册机构的审查确认与备案,并且这些流程都应是法定的。
换言之,当夫妻共同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应该达成一份符合规定的书面离婚协议。
在这个阶段,婚姻注册机构将会对这份协议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
只有当协议被评为满足条件,且在三十天内无人反对或者撤回,才能正式发放
离婚证书。
这样一来,离婚协议才能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