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
试用期合同的情况下,员工离职后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薪资报酬。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薪酬必须采用货币形式,按照每月固定时间发放至
劳动者个人手中。
用人单位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扣除或者拖延不定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薪资福利。
若用人单位坚持拒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薪酬,劳动者可前往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亦或直接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
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有不服者,可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可通过下列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明确的
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
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相关文件;
2.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以及专业证书年检记录在内的各类能够证明其职务身份的凭证
复印件;
3.
工资单、薪资收入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企业年金单据及
住房公积金单据等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资料;
4.日常上班打卡记录、考勤记录、
加班通知等相关文档;
5.其他劳动者的
证人证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