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敲诈勒索罪的刑事案件中,被指控者只要符合相关
取保候审的条件,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
取保候审的申請。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1)可能面临判决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
(2)存在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法的可能性,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孕妇,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构成重大危害的;
以及(4)在
羁押期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结束,而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以便进行后续处理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