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作为单纯的受害者,无疑并不涉及到任何法律问题;
然而,倘若该受害者再将传销行为传播至他人身上并对其造成伤害,那么此人也将无
法规避违法的责任。
关于传销行为,主要定义为组织者招募、培育参与者,既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让更多人参与其中,亦或是要求被招募者以支付一定数额的代价获取成为正式成员的资格,从而以非法手段攫取财富。
这种传销模式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事实。《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
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