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机关打来电话了解相关事宜时,您只需如实详尽地禀告了解的与案件相关的各项细节内容即可。
通常情况下,这是符合程序要求的行为。
侦查人员在
收集证据过程中,除了可能需要在现场进行调查外,他们还可能会前往
证人所在的单位、居住地点或由证人所提议的地点进行调查取证。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若有必要,侦查人员甚至有权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词陈述。
而无论在何处采集证词,侦查员都必须持有相关的工作证件,并在证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点或由证人提议的地点进行取证时,同时出示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所开具的合法文件作为身份凭证和权威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
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