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作者的
署名权、对原作进行编辑或修订的权力以及确保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而言,这三种权利的保护期限在法律上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然而,对于出版权及复制权等权益而言,其法律保护时限主要规定了两个阶段:一个是自作者离世后的延续50年,即截止至作者去世后的第六十周年结束之日——12月31日;
而另一个情况则是当涉及到合作创作的作品时,其出版权及复制权等权益将在最后一位离世的作者去世后再接受法律50年的保护,同样是以12月31日作为到期之日。《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
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