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乘客自行申请退票操作之时,必须遵循前提条件,即在购票过程中所出示的有效
身份证件原版原件才能进行操作;
然而,若您不慎遗失了身份证原件,您仍可以前往火车站的公安制证办公点请求开具临时的有效身份证件,然后以此证件来办理退票手续。
当您代表其他乘客进行退票申请操作之刻,同样需要出示该乘客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方便办理相关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倘若您选择的是在线方式购买火车票并事后决定要进行退票操作,那么您不必提供任何身份信息即可完成退票程序。《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八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