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保险的
机动车购置了机动车商业保险中的车辆损失保险后,保险公司有义务为由于高空坠落物品砸坏车体所导致的相关损失给予理赔。
查阅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修订版),第一章关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章节,其中的第六条明文规定:
“在
保证期內,如果
被保险人或者其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以下统称‘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为自然灾害或者
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并且这种损失并不符合保险人可以免责的范围,那么保险人根据与此相关的保单约定,应当负起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
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
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