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系指在夫妻缔
结婚姻关系之前,任一方所独立获取的财产,此乃个人私有财产。
一旦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该部分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纳入
财产分割范畴之内。
然而,倘若在未婚阶段,夫妻双方针对婚前财产曾作出过特殊约定,那么此份契约便会对其双方产生
法律效力。
若是在此种约定之中明确规定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将转归为夫妻共有,抑或是部分转为共有,在夫妻情感破裂需离婚之际,则可依照这份协议要求分割相关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