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之列的有:
行人、非机动车辆、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及其他经过设计所编撰出的最高时速可能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等。
然而,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而言,他们皆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拦截并检查正在运行之中的车辆,唯一可以例外的是,当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紧急公务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