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违规扣分的相关规定如下,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积分数未达至12分层次,且已就罚款事项缴清全部款项,则所涉及的扣分将被自动清除;
而即便扣分之数尚未达至12分层次,但仍有未缴清之罚款,则此扣分数额将会顺延至下一个计分周期中。
请注意,从接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当事人必须在15天之内,前往指定银行进行相应的还款手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