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借据的
诉讼时效问题,我们需要参照和民间借贷相同的法律规定,即根据借款金额中有无给出还款期限来确定。
若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明确书写了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自还款日期次日开始算起,
有效期保持为三年。
但是,如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并未商定具体还款期限,这种情况下的
最长诉讼时效将被设定为二十年。
在此类情况下,以下两点建议可供参考:
1.在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当事人双方都应力图以友好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努力实现原借据或
欠条的全部或部分
还款协议。
倘若经过上述形式的友好协商后,双方能够达成重新确认
债权债务关系的还款协议,此协议就被赋予新的法律依据,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2.如已超过诉讼时效,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债权人一方可尝试向
借款人发出
逾期付款
催收通知书。
若
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章,视为其对原有
债务事实的再次确认,从而使得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样获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