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在酒醉状态下驾驶汽车的人员,应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直至清醒为止,同时予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此类人士,未来五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您是
醉酒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同样需遵循上述规定进行约束,直至您恢复清醒,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期间,你需要支付高达人民币五千元的罚款。
另外,为了确保未来的驾驶安全,你将有十年时间不能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倘若您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仍然希望驾驶运营机动车,则必须接受十五天的
行政拘留,并且罚款五千元。
若饮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除了面临行政拘留和高额罚款外,还会遭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未来五年内均不得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违法行为人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责任追究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而且他们终身都无法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