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其由于经营过错而需对法人负起民事赔偿责任时,依据法律明确的条文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相应职务的员工若以法人名义展开各类经营活动,并造成了他人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必须对这种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另外,法定代表人在单个人或者与其他人共同侵犯单位财产的情况下,他们也可能需要为这种
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最后,由于其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民事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措施也是他们需要考虑到的风险因素。《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