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汽车发生碰撞致使他人受伤之时,即便车辆购买了保险产品,但仍须对损失进行补足
赔偿金。
然而,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针对性的判断和理解。
决定赔偿金额的关键因素在于责任归属问题。
依据责任占比的高低,
赔偿标准也会随之而定。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如仍有超出上述额度的部分,则应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方按照
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继续进行赔偿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