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者与承建商各自的详细身份资料,以及明确详尽的工程项目之名称及所涵盖的具体范围;
同时也对合同中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专门规定,包括施工组织策划以及详细的施工进度安排;
该合同还涵盖了关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以及工程检验的条文规定;
合同涉及到价款框架以及支付方式等重要相关条款;
而且针对材料及设备供需问题也做了明确的安排;
对竣工验收以及最终结算方法也有所描述;
此外,还有对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以及关于赔偿和索赔事宜作出了具体说明;
最后,对于保养和维护责任等核心事项亦有所提及。《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