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所有之不动产的分割方式,首先应由夫妇双方自行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若未能达成共识,可依据法律程序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
(1)如果双方
当事人都具备完善的
产权争夺意图且愿意以公平竞争方法获取所有权的话,尊重他们的意愿是公正的裁决;
(2)若仅有一方强烈主张自己拥有该不动产的权益,根据市场价值评估结果,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鉴定确认,并确认维护该
财产权益一方需给付另一方相应的
赔偿或让渡一定利益作为补足;
(3)如果双方均未提出明确的
继承要求,依据当事人的
诉讼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公开拍卖不动产,由拍得者获得拍卖所得,在扣除
产权清晰确定的成本后,对剩余资金进行合理的再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