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应仅在其所
继承财产的价值范围内进行
债务清偿。
在
法定继承权与遗属
继承权以及遗赠继承权并存的情況下,首先应由
法定继承人承担对被继承人死后遗留之债款进行偿付的义务,倘若此等偿付款项仍不足以全额覆盖被继承人
债务,则剩余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在仅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权存在时,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均需独立地承担起应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的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