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可提前进行汽
车审验,具体流程包括准备行驶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提供
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以及开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此情况下,若机动车所有人希望对车辆进行检验,可以在车辆检验
有效期限临近结束之前的三个月内,向车辆
户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
递交相关资料并请求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