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发布的途径存在差异性。
(2)选取的范围不尽相同。
公开发布的
招标活动,通常采用招标公告的形式向全社会传达,其目标对象涵盖了包括
法人或其他任何具有合法资格且有意参与该招标项目的各类机构,而招标方在事前并不知晓届时将有多少家企业或组织报名参加;
而被邀请参加的招标会议,其目标对象往往是经过全面考察后得到认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在事前就已知晓将有多少家企业或组织报名参与。
(3)竞争范围的广度有所差别。
(4)公开程度有所不同。
公开招标过程中的每项议程和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既定的规则和流程并对外公开,这无疑大幅度降低了各种人为因素干扰以及不公正现象的可能性;
然而相较之下,邀请招标的公开度则略显不足,因此难免增大了产生非正当行为的风险。
(5)管理周期及费用花费上也存在差异性。《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