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明显
违法,不仅涉及到
职务侵占,还可能导致偷逃国家税收。
股东完全有权向所在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提出异议,并督促其立即纠正此类不当行为。
偷税漏税行为,则通常表现为纳税人通过采取欺骗性、隐瞒性的手段开展
虚假税务申报或直接放弃申报,以致使逃避缴纳的税款在数量上达到相当庞大规模,且占应纳税总额超过10%。
此外,补扣义务人亦可采取相似的
欺诈、隐蔽的手段来规避缴纳已扣除或收到的
税费,且
数额较大。
对于已经因为
逃税行为遭受过两次
行政处罚的纳税人而言,若再实施类似的逃税行为,将构成
逃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
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