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若决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合同,则需严格遵守以下相关法律流程:
首先,须以
书面形式,向该
劳动者出具明确的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文件,详细注明
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
其次,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以便于该劳动者核实;
接下来,企业有义务进行有效协商,确保在一次性结清该名劳动者所有的
工资后,依法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必须在最迟不超过十五日的期限内,为该劳动者妥善办理好其人事档案及
社会保险相关关系的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