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司法判例,对于那些未能获得国家特定监管部门批准,却擅自进行证券或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且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资金,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存在其他恶劣情节者,应判处其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此外还需缴纳等额或者超过非法募集资金总额1%至5%的
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