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仅两岁零三个月的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权归属问题,男女双方应先行进行充分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便需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依照对这名两岁零三个月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无论子女的监护权最终归属哪一方,另一方都必须承担起部分或全额提供
抚养费用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