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而言,高空坠物被视作是一种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违反
公共安全秩序的个人
违法行为,其所导致的所有
民事赔偿责任均应由抛掷物品者或者抛掷物体所在楼层的相关群体承担,这并不涉及到物业公司的责任。
然而,作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各项建筑设施的管理者,他们理应对预防
高空抛物做出必要的保障措施,否则,若未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将被视为未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的
侵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
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