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若继子女由其亲生父母进行
抚养照料,那么对于尚未年满两周岁的孩子而言,通常会优先考虑母亲亲自予以照顾。
而当子女达到或超过两岁时,如果父母双方对此事无法达成有效的协议,则将径由法院根据双方尽有的实际状况,做出最为有利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裁决。
届时,法院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相应决定。
针对已经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他们的个人意愿应该得到尊重,并据此作出判决或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