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防卫过当定义中的主题内容,其意旨在于阐述
正当防卫举动超越了国家相关
法规所规定的防线范围,依照法律的规定,需要为此种行为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此过程中,尽管
防卫者的初衷是出于对他人利益的保护,但他们的反击行为无疑已经超出了为了制止非法权益侵犯所需的合理限度,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伤害后果。
因此,我们有理由将此类行为界定为不具
合法性的防卫行径,这同时也是对防卫过当基本特质的精确解读。
关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确属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已给他人带来重大损失的正当防卫行为,
行为人仍需承担部分或全额刑事责任,但可以通过
减轻处罚甚至完全豁免
刑责的方式来予以处理。《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