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中,倘若案中有
犯罪嫌疑人的书面授权,方能领取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自民众
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工作;
针对交通较为不便的区域,办理时间可进行适度延长,但每次延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当公民于申请领取、更换或补办居民身份证的过程中,若遇紧急情况需要使用该证件时,则可申请获得临时居民身份证,该请求将被公安机关注照并按照规定立即予以处理和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