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股票或债券指控的构成要素包括:
该
犯罪行为对法律规定的有价值证券管理制度构成实质性侵犯;
客观元素主要涵盖了
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有价值证券管理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故意且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对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进行
造假或者篡改,涉及金额较大的
违法活动;
从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看,该
罪名的承担者主要是包括单位以及已经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从主观层面来看,必须存在行为人为获取不当经济利益而故意实施上述
违法行为的心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
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