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高空坠物侵权案件时,相关责任的承担原则应遵循“无过错规则”。
这意味着,任何对他人财产权益造成危害的行为者,无论其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只要
法规明确要求负有赔偿
侵权责任,他们都必须遵守这条秩序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施行的《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所有从高层建筑内部丢弃物品或从建筑顶端坠落之物引发他人人身伤亡之事件,皆应由违法者按照法律规定,全额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若在尽全力调查之后仍然无法确定真正的侵权者,则除了已经证明自身并非事故制造者之外的可能涉及责任的建筑物使用者,均需为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