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所推行的
个人征信体系每月进行一次数据更新。
所谓个人征信,即是由依法设立的专业个人信用
征信机构收集、整合及分析个人信用信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以及价值评估等相关服务。
同时,个人信用报告则是征信机构基于法律规定,将依法搜集到的各类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后,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地转交给合法的信息查询者所获取的个人信用历史状况的概述。《
民法典》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