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阁之女亦负有
赡养双亲之责。
子女对父母应承担的赡养责任并未因婚姻关系的建立或结束而改变,无论其婚否与否,皆须予以赡养。
若女儿未能尽到此项职责,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诉诸法院,请求其女儿支付
赡养费用。
在赡养过程中,子女必须遵守对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料及精神抚慰等方面的义务,关注老年群体特殊需求,以让老年人过上舒适安逸的晚年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