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人身伤害赔偿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关于残疾人
补偿金、
死亡赔偿金以及受
抚养人生活补助的具体计算方法,需要基于案例本身的详细状况,并结合受害者的居所所在地、经常性居住地等多元化因素,综合考虑后从而决定是否应该引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包括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含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这两个标准来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本例中的
受害人虽然持有
农村户口,但已经长期在城市营业及定居,同时他的日常生活与主要经济来源都集中于城市地区。
因此,针对各类损失
赔偿费用的评估应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收取或承担的相关标准加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