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续
存续期间,是否允许对所涉及的财产进行分割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如果要实现这一目的,需要符合以下两种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首先,夫妻之中的任何一方若出现了诸如非法挪用、隐瞒、变更、变卖、损坏或是浪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以欺骗性手段非法为共同生活增加额外的负债等严重破坏双方
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时;
其次,当其中一方承担着
赡养父母、子女等法定义务的人因病or
意外事故需接受重大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与此相关的高额
医疗费用时。
为了保障所有相关
当事人的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的解答和合法的操作方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
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