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中妻子是否知情以及是否需要
赔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是无需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的。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必须依法予以追回或要求其返还;
若妻子未实际使用或对此不知情,无需进行赔偿;
然而,若其已经实际使用了该笔被侵占的财产,那就必须对其予以追索或要求其返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
尽管夫妻间的这种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但是仍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
本罪与
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在主体要件方面存在差异,这也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最为关键、最为根本性的区别所在。
本罪的主体范围广泛,涵盖了所有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备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员工,而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同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及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
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同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